機構名稱 | 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第二階段)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
項目基本情況 | 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下文簡稱“鋼研納克”)成立于2018年03月20日,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法定代表人:楊敬巍,注冊資本12000萬元,注冊地址昆山開發區前進東路158號。公司經營范圍:檢驗檢測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儀器儀表制造;儀器儀表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標準化服務;計量技術服務;科技中介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認證咨詢;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環境保護監測;自然科學研究和試驗發展;機械設備研發;試驗機銷售;進出口代理;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公司因發展需要,購買土地,投資17783萬元,新建廠房及輔助用房,總建筑面積約27710.48平方米,購買高端精密設備30余類,主要為MTS試驗機、金相顯微鏡等。本項目年生產光譜儀、氣體分析儀、重金屬檢測儀、缺陷在線檢測設備、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儀(ICP)等各類儀器450臺以上;同時年檢測5萬批次樣品。 鋼研納克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于2018年5月24日向蘇州昆山開發區經促局提交立項申請,申請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該項目通過備案,備案文號為:昆開內審備[2018]86號。 本項目年運行30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時長8小時,年運行2400小時;本項目員工人數約200人,廠內設餐廳(餐食統一外購)、無宿舍。 鋼研納克內部成立了分析小組,于2023年4月對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編制《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安全生產條件和設施綜合分析報告》;并委托黑龍江龍維化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證書編號:A223009013)于2023年8月進行安全設施設計,編制《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已通過設計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21〕第八十八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6號,77號修改)、《關于印發昆山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操作辦法的通知》(昆應急〔2019〕117號)的規定,鋼研納克須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對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進行安全驗收評價,出具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因企業根據實際計劃,生產設備及工藝分步實施,為滿足企業展需求,故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安全驗收實施行分批次驗收。其中儀器生產項目已于2024年1月通過專家審查完成安全驗收,已委托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第一階段)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目前企業分析檢測項目設備已完成布置,并進行試生產,受鋼研納克的委托,江蘇泰康安全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了分析檢測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的安全驗收評價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評價導則的有關要求,開展對此項目的安全驗收評價工作,并按照《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2007)的要求,通過對此項目外部環境、總平面布置、生產設備設施、工業氣體供應設施、環保設備設施、儲存設施、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治安防范、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等進行定性、定量分析評價,編制了《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檢測、儀器生產項目(第下階段)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范圍與項目立項備案、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內容一致。 本報告是以現場實際勘察和委托方所提供資料為基礎編制而成,因此,委托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將直接對本報告的質量產生影響。如委托方在本報告編制完成后,因經營生產的設備、設施、地點、規模、范圍等發生變化,而造成系統的安全程度也隨之發生變化,本報告將失去有效性。 通過評價分析本項目存在灼燙、觸電、機械傷害、火災、中毒和窒息、其他爆炸、物體打擊、起重傷害、淹溺、坍塌、車輛傷害、容器爆炸、高處墜落、其他傷害(夾傷、壓傷、割傷、碰傷、包括職業危害:噪聲、粉塵、高溫、低溫、X射線)等危險、有害因素。 本項目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建設由昆山誠信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承擔,設計單位為中國中元國際工程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昆山市剛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設備設施安裝工作由設備廠商負責,最終設備功能調試由相應設備廠商承擔。 本項目使用到的危險化學品類別多、用量小。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調整)》、《高毒物品目錄》(2003版),本項目使用的:氮[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172)、氟化銨(序號:744)、氦[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929)、氬[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2505)、氧[壓縮的或液化的](序號:2528)、丙酮(序號:137)、高氯酸(序號:798)、過硫酸銨(序號:851)、過氧化氫溶液[含量>8%](序號:903)、硫脲(序號:1291)、硫酸(序號:1302)、氯化銅(序號:1477)、硼氫化鉀(序號:1605)、硼酸(序號:1609)、氫氟酸(序號:1650)、氫氧化鉀(序號:1667)、氫氧化鈉(序號:1669)、三氯化鐵(序號:1850)、三氧化鉻(序號:1913)、硝酸(序號:2285)、硝酸銀(序號:2340)、鹽酸(序號:2507)、乙醇[無水](序號:2568)、冰醋酸(乙酸溶液)(序號:2630)、磷酸(序號:2790)、清洗劑(序號:/)、顯像劑(序號:/)、磁懸液及反差增強劑(序號:/)、乙炔(序號:2629)屬于危險化學品。其中氫氟酸為高毒物品,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3號修訂),本項目使用的:硫酸、鹽酸、丙酮,屬于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本項目使用的:硝酸、硝酸銀、高氯酸、過氧化氫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的通知》(原安監總管三〔2013〕12號)、《各類監控化學品目錄》(工業和信息化部2020年第52號令)、《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2020年第3號),本項目使用的氫氟酸、乙炔為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乙醇[無水]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工貿行業重點可燃性粉塵目錄(2015版)》和《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GB50058-2014),本項目不涉及重點可燃性粉塵。 | |||
重大危險源情況 |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本項目生產單元、儲存單元不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
評 價 結 論 | 安全驗收評價結論:鋼研納克江蘇檢測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分析檢測項目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 | |||
項目組成員 | 姓名 | 專業 | 職稱 | 承擔的主要工作 |
戴海祥 | 安全 | 注安 | 項目負責人 | |
劉斌 | 化工工藝 | 高工 | 成員 | |
楊湧 | 自動化 | 注安 | 成員 | |
楊扣華 | 電氣 | 高工 | 成員 | |
敬雷雷 | 安全 | 注安 | 成員 | |
影 像 資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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